
△《负荆请罪》插画

△廉颇负荆请罪中的 “荆” 是黄荆变种荆条。
“负荆请罪”是战国时期的经典典故,说的是战国时期赵国名将廉颇向蔺相如主动认错的故事。
根据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记载,蔺相如因“完璧归赵”和“渑池之会”立功,职位超过廉颇,廉颇心里不服气,还多次挑衅。蔺相如为顾全赵国大局始终避让,廉颇得知其良苦用心后,便脱去上衣、背着荆条,亲自到蔺相如家中请罪,两人最终成为同心辅佐赵国的刎颈之交。其核心是赵国名将廉颇向文臣蔺相如主动认错,现指主动向人赔礼道歉,请求责罚。
那么,负荆请罪中的“荆”是现在的什么植物呢?
从历史文化传统来看,“荆”是黄荆变种荆条。黄荆条质地柔软、不易折断,既能让人痛苦不堪却不伤人筋骨,自古以来就是老人家乃至家长教训熊孩子的工具,以及用来处罚犯人的刑具。
相传三国时期,刘备的儿子刘禅(小名阿斗)从小不爱学习,经常被老师用黄荆条抽打,因此也留下了“棍棒之下出孝子,黄荆条下出好人”的说法。李时珍《本草纲目》记载:“古者刑杖以荆,故字从刑”,也直接点明了黄荆与刑罚的关联。
从植物学角度来看,荆条的主要特点是小叶片边缘有锯齿,背面密布灰白色绒毛,主要产地在辽宁、河北、山西、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甘肃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湖南、贵州、四川,习惯于生长在山坡路旁;而黄荆主要产地在长江以南各省,北达秦岭淮河。战国时期的赵国(今河北、山西、山东一带)是荆条的主要分布区之一,这一地理分布与廉颇请罪的历史场景高度吻合,印证了“荆”为“荆条”的合理性。
综上,廉颇负荆请罪中的“荆”是黄荆变种荆条,既符合文献记载,也与民间传统和现代植物学研究一致。
(据《玉林晚报》)

